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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三好股份   发布时间:2017-12-28 17:00


        在2016年8月底印发的《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对勘察设计类、施工类、工程总承包类企业做了具体部署,积极探索“互联网 ”,推进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对bim、物联网的应用提到“深度融合”的指向。下面就来解读一下,这几类企业将有什么样的新变革: 
 
       1.勘察设计类企业
        企业管理系统升级换代:深度融合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bim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应用。
 
        在工程项目勘察中,推进基于bim进行数值模拟、空间分析和可视化表达,实现工程勘察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共享。
 
        在工程项目策划、规划及监测中,集成应用bim、gis、物联网等技术,对相关方案及结果进行模拟分析及可视化展示。
 
        在工程项目设计中,普及应用bim进行设计方案的性能和功能模拟分析、优化、绘图、审查,以及成果交付和可视化沟通,提高设计质量。

       2.施工类企业
        采用私有云、公有云或混合云等方式建立满足企业多层级管理需求的数据中心,在施工现场广泛使用无线网络及移动终端,实现项目现场与企业管理的互联互通强化信息安全。

        普及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施工阶段的bim基础应用。建立基于bim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开展bim与物联网、云计算、3s等技术在施工过程中的集成应用研究,建立施工现场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施工管理模式和手段。 

       3.工程总承包类企业
        深化应用估算、投标报价、费用控制及计划进度控制等信息系统,逐步建立适应国际工程的估算、报价、费用及进度管控体系。

        研究“互联网 ”环境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多参与方协同工作模式,建立并应用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工作系统,实现工程项目多参与方之间的高效协同与信息共享。

        研究制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基于bim的多参与方成果交付标准,实现从设计、施工到运行维护阶段的数字化交付和全生命期信息共享。
 
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

        建筑业信息化是建筑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的必然要求,对建筑业绿色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推进信息化发展相关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 ”行动等相关要求,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增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能力,优化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环境,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塑造建筑业新业态。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着力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企业及具有关键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业信息技术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企业信息化。
        建筑企业应积极探索“互联网 ”形势下管理、生产的新模式,深入研究bim、物联网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1. 勘察设计类企业。 
        (1)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深度融合。   
        进一步完善并集成企业运营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换代。深度融合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bim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应用,促进企业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快bim普及应用,实现勘察设计技术升级。  
        在工程项目勘察中,推进基于bim进行数值模拟、空间分析和可视化表达,研究构建支持异构数据和多种采集方式的工程勘察信息数据库,实现工程勘察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共享。在工程项目策划、规划及监测中,集成应用bim、gis、物联网等技术,对相关方案及结果进行模拟分析及可视化展示。在工程项目设计中,普及应用bim进行设计方案的性能和功能模拟分析、优化、绘图、审查,以及成果交付和可视化沟通,提高设计质量。   
推广基于bim的协同设计,开展多专业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优化设计流程,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研究开发基于bim的集成设计系统及协同工作系统,实现建筑、结构、水暖电等专业的信息集成与共享。   
        (3)强化企业知识管理,支撑智慧企业建设。   
        研究改进勘察设计信息资源的获取和表达方式,探索知识管理和发展模式,建立勘察设计知识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开发勘察设计信息资源,完善知识库,实现知识的共享,充分挖掘和利用知识的价值,支撑智慧企业建设。   

        2. 施工类企业。   
        (1)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满足企业多层级管理需求的数据中心,可采用私有云、公有云或混合云等方式。在施工现场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广泛使用无线网络及移动终端,实现项目现场与企业管理的互联互通强化信息安全,完善信息化运维管理体系,保障设施及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2)推进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换代。   
        普及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施工阶段的bim基础应用。有条件的企业应研究bim应用条件下的施工管理模式和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基于bim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推进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并集成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劳务管理、物资材料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企业管理与主营业务的信息化。有条件的企业应推进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深度集成,实现业务财务管理一体化。推动基于移动通讯、互联网的施工阶段多参与方协同工作系统的应用,实现企业与项目其他参与方的信息沟通和数据共享。注重推进企业知识管理信息系统、商业智能和决策支持系统的应用,有条件的企业应探索大数据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撑智慧企业建设。   
        (3)拓展管理信息系统新功能。   
        研究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系统,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系统,开展物资设备采购和劳务分包,降低成本。开展bim与物联网、云计算、3s等技术在施工过程中的集成应用研究,建立施工现场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施工管理模式和手段。   

        3. 工程总承包类企业。   
        (1)优化工程总承包项目信息化管理,提升集成应用水平。   
        进一步优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及信息流,持续完善项目资源分解结构和编码体系。深化应用估算、投标报价、费用控制及计划进度控制等信息系统,逐步建立适应国际工程的估算、报价、费用及进度管控体系。继续完善商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及电子商务等信息系统,提升成本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利用新技术提升并深化应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企业管理等信息系统的集成及应用。   
        探索ppp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模式,研究建立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2)推进“互联网 ”协同工作模式,实现全过程信息化。   
        研究“互联网 ”环境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多参与方协同工作模式,建立并应用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工作系统,实现工程项目多参与方之间的高效协同与信息共享。研究制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基于bim的多参与方成果交付标准,实现从设计、施工到运行维护阶段的数字化交付和全生命期信息共享。   

       (二)行业监管与服务信息化。   
        积极探索“互联网 ”形势下建筑行业格局和资源整合的新模式,促进建筑业行业新业态,支持“互联网 ”形势下企业创新发展。   

        1. 建筑市场监管。   
        (1)深化行业诚信管理信息化。   
        研究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诚信信息的共享模式与方法。完善行业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和项目信息的集成化信息服务。   
        (2)加强电子招投标的应用。   
        应用大数据技术识别围标、串标等不规范行为,保障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   
        (3)推进信息技术在劳务实名制管理中应用。   
        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基于位置的服务(lbs)等技术建立全国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并与诚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深层次的劳务人员信息共享。推进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在工程现场劳务人员管理中的应用,与工程现场劳务人员安全、职业健康、培训等信息联动。   

        2. 工程建设监管。   
        (1)建立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体系。   
        建立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审查及存档系统,推进基于二维图的、探索基于bim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开展白图代蓝图和数字化审图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工程竣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基于bim的工程竣工备案模式。   
        (2)加强信息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构建基于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等技术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建立完善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管信息进行采集,实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共享,保障数据可追溯,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工程现场人员、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安全信息进行采集和汇总分析,实现施工企业、人员、项目等安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   
        (3)推进信息技术在工程现场环境、能耗监测和建筑垃圾管理中的应用。   
        研究探索基于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环境、能耗监测模式,探索建立环境、能耗分析的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对工程现场空气、粉尘、用水、用电等的实时监测。建立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建筑垃圾的申报、识别、计量、跟踪、结算等数据的实时监控,提升绿色建造水平。   

        3. 重点工程信息化。   
        大力推进bim、gis等技术在综合管廊建设中的应用,建立综合管廊集成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形成智能化城市综合管廊运营服务能力。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积极应用bim、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规划、设计,探索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等的运营管理,并示范应用。加快bim技术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应用,推动各参建方共享多维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工程管理。在“一带一路”重点工程中应用bim进行建设,探索云计算、大数据、gis等技术的应用。  
 
        4. 建筑产业现代化。   
        加强信息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基于bim的建筑工程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及全生命期管理,促进工业化建造。建立基于bim、物联网等技术的云服务平台,实现产业链各参与方之间在各阶段、各环节的协同工作。  
 
        5. 行业信息共享与服务。   
        研究建立工程建设信息公开系统,为行业和公众提供地质勘察、环境及能耗监测等信息服务,提高行业公共信息利用水平。建立完善工程项目数字化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转变档案管理服务模式,推进可公开的档案信息共享。   

        (三)专项信息技术应用。   
        1. 大数据技术。   
        研究建立建筑业大数据应用框架,统筹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应用系统,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汇聚整合和分析建筑企业、项目、从业人员和信用信息等相关大数据,探索大数据在建筑业创新应用,推进数据资产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价值。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规范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应用等各环节安全保障措施。   

         2. 云计算技术。   
        积极利用云计算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企业信息系统及软硬件资源,降低信息化成本。挖掘云计算技术在工程建设管理及设施运行监控等方面应用潜力。  
 
        3. 物联网技术。   
        结合建筑业发展需求,加强低成本、低功耗、智能化传感器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实现物联网核心芯片、仪器仪表、配套软件等在建筑业的集成应用。开展传感器、高速移动通讯、无线射频、近场通讯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与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研究,开展示范应用。   

        4. 3d打印技术。   
        积极开展建筑业3d打印设备及材料的研究。结合bim技术应用,探索3d打印技术运用于建筑部品、构件生产,开展示范应用。   

        5. 智能化技术。   
        开展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手持智能终端设备、智能监测设备、3d扫描等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研究,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安全风险。探索智能化技术与大数据、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建筑业中的集成应用,促进智慧建造和智慧企业发展。  

       (四)信息化标准。   
        强化建筑行业信息化标准顶层设计,继续完善建筑业行业与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结合bim等新技术应用,重点完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期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为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挖掘奠定基础。 
        加快相关信息化标准的编制,重点编制和完善建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相关的编码、数据交换、文档及图档交付等基础数据和通用标准。继续推进bim技术应用标准的编制工作,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建筑业信息化。   
        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目标和措施,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信息化推进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探索建立信息化条件下的电子招投标、数字化交付和电子签章等相关制度。 
        建立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建筑业信息化创新体系,加强信息技术与建筑业结合的专项应用研究、建筑业信息化软科学研究。开展建筑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根据国家“双创”工程,开展基于“互联网 ”的建筑业信息化创新创业示范。  
 
        (二)大力增强建筑企业信息化能力。   
        企业应制定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及配套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在企业标准化管理中的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按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投入信息化建设,开辟投融资渠道,保证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投入。注重引进bim等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培育精通信息技术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各类人员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提高全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大型企业要积极探索开发自有平台,瞄准国际前沿,加强信息化关键技术应用攻关,推动行业信息化发展。   

        (三)强化信息化安全建设。   
        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重视数据资产管理,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信息安全水平。   
 
        (内容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编辑整理:三好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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